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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院三讀通過修法!加強對違反秘密保持命令罪的打擊

  立法院三讀通過了「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修正草案」,這項修法旨在保護我國的「護國神山群」。根據新修法,違反秘密保持命令罪的人將面臨更嚴格的懲罰!如果有人在訴訟過程中外洩受命令保護、屬於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營業秘密,最高可被判5年有期徒刑,得罰款300萬元,打響了保護台灣的營業秘密的號角!

對中國、香港和澳門犯下的罪行也適用!

  不僅如此,這次的修法還加入了一個重要條款,就是對於在中國、香港和澳門犯下類似罪行的人,也將適用這一條款。這意味著,不論犯罪地的法律有無相應處罰規定,都將受到台灣法律的約束,這樣就更能確保營業秘密不受侵害!

專業法庭審理,保障營業秘密不受侵害!

  考慮到營業秘密案件的複雜性,新修法還規定了侵害一般營業秘密罪的「第一審刑事案件,包括附帶民事訴訟案件」將由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的第一審智財法庭審理。這樣就能確保案件得到專業、迅速且公正的審理,堅守保護營業秘密的使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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