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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PO小學堂

數位經濟個資防護:全面管理與通報機制落實指南
2026.05.28

宣布新紀元的個資安全管理辦法

因應 2025 年 11 月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的大幅修法,數位經濟產業的監管已邁入新階段。原本由數位發展部(MODA)主導的「數位經濟相關產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管理辦法」,其監理權責已逐步移轉至國家級獨立機關——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(以下簡稱個資會)

包含綜合性電商、第三方支付服務等數位經濟業者,均須依法落實安全維護義務。此次修法大幅強化了執法力度,針對違反安全維護義務之行為,最高罰鍰金額提升至新台幣 1,500 萬元

精確規範的安全維護計劃要點

依據個資會規範,企業應建立「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」,並依據自身規模、系統環境與營運需求,落實以下幾項核心管理措施:

  • 資通系統安全強化
    針對存放或處理個資的系統,應建置基本資安防護措施,例如防火牆、入侵偵測設備,並定期進行漏洞檢測與系統更新,降低外部攻擊風險。
     
  • 資料遮蔽與加密機制
    企業應依據使用情境評估是否導入資料隱碼(Masking)機制,例如僅顯示部分身分資訊,避免個資完整暴露。同時,針對資料傳輸與儲存流程,也應視需求採取加密保護措施。
     
  • 定期風險盤點與評估
    企業需定期盤點內部個資使用現況,確認資料流向與使用範圍,並依據實際作業流程進行風險評估與改善。

持續監督與審核的實施策略

除了建立制度外,企業也需保留相關執行紀錄,以利後續查核與內部管理。

  • 紀錄保存至少五年
  • 包含個資處理紀錄、自動化設備軌跡資料,以及安全措施執行證據等,都應至少保存五年。
  • 定期檢討與改善

若企業資本額達新台幣 1,000 萬元以上,或保有個資達 5,000 筆以上,則應至少每 12 個月執行一次安全措施檢討與改善作業,確保制度持續有效。

事故通報機制大幅強化

此次《個資法》修正中,最受關注的重點之一,就是事故通報機制改為更即時的「知悉即通報」。

  • 知悉事故即應通知當事人
    當企業發現個資遭竊取、外洩、竄改或其他侵害情形時,即使尚未完全確認違法事實,也應先通知當事人,讓受影響對象能及早採取應變措施。
     
  • 重大事件須於 72 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
    若事故已影響大量當事人權益,或可能危及企業正常營運,應於知悉後 72 小時內向主管機關完成通報。
     
  • 完整保留應變紀錄
    企業也需記錄事故發生經過、影響範圍、後續處理措施與改善方案,並保留相關紀錄,以備主管機關後續查核。

裁罰與救濟制度同步調整

此次修法也大幅提高違規成本,希望促使企業更重視個資治理與法遵管理。

  • 裁罰金額提高
    若企業未採取適當安全維護措施,可處新台幣 2 萬至 200 萬元罰鍰;若情節重大、限期未改善,則可能提高至 15 萬至 1,500 萬元。
     
  • 救濟程序簡化
    若企業對個資會的行政處分有異議,可直接提起行政訴訟,不需再經過訴願程序,以維持獨立機關監理權限的完整性。

而為了讓制度平穩轉軌,新制設有六年過渡期間。在此期間,原本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(例如數位發展部)仍可能受個資會委託,持續執行部分監督管理事項。因此,企業除了關注既有法規外,也應持續留意個資會後續公告的辦法與執行細節,確保內部制度能即時調整。


在個資監管逐漸加嚴的環境下,「隱私保護」已不只是 IT 或法務部門的工作,而是企業整體治理的一部分。

建議企業可從制度、技術與教育三個面向同步建立管理機制,定期進行人員教育訓練、風險盤點與流程檢視。若對新法規範或實務解讀仍有疑問,也可適時尋求專業顧問協助,在制度轉換期間有效降低法遵風險與品牌衝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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